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对棋牌室、麻将馆等场所开展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除社会丑恶现象,深入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切实解决棋牌室等场所涉赌、扰民突出问题,净化社会治安风气,提升鄱阳文明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鄱阳县公安局决定,自2019年10月22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集中打击赌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范围内,在棋牌室、社区活动室、茶楼、宾馆、餐厅等场所摆放麻将机,提供纸牌、麻将、骰子等工具用于赌博的,经营者和责任人必须立即于2019年10月21日前自行关停、拆除。2019年10月22日起,鄱阳警方将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对为涉赌违法犯罪提供场地的场所将一律依法查封并处罚。
二、在棋牌室等场所以麻将、棋牌等方式实施聚众赌博或以棋牌室为名开设赌场的,一律依法严惩,并深挖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
三、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查禁赌博活动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党员干部组织、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的,将依法予以惩处,并一律移送纪委监察部门。
五、依法严厉打击一切形式的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行为。
六、本通告自2019年10月22日起实施。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检举揭发一切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及其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对举报有功人员,我局将予以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证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110
鄱阳县公安局
2019年10月19日
附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