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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鄱阳县3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的通报

转载 163k.com2020/02/06 08:15: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清风鄱阳 作者:清风鄱阳 277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鄱及条管各单位党(委)组织:


为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通报如下:


1、莲湖乡美林村党支部书记杨训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早上,杨家村小组村民李某妹出殡时,其亲朋好友共计50余人聚集送行,且大多数人员未佩戴口罩,存在严重传播疫情的安全隐患,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训祥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莲湖乡党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2、饶埠镇党委副书记高福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高福华作为饶埠镇石镇大桥检测点带班领导,对疫情防控的思想认识不足,在对从万年方向过来的机动车、三轮车、行人进行疫情防控过程中,只重点突出机动车,对非机动车和行人未做到防控全覆盖(现已整改),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经县纪委研究,决定对高福华提醒谈话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饶埠镇党委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3、莲湖乡莲青村党支部书记张有仁、村委会主任石海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2020年2月2日(正月初九)早上5点左右,石家村村民石某海叫了几个村民与其家人一共10余人,一起帮忙浇筑水泥地面,其中大部分人都没有佩戴口罩,上午9点被县委督查组发现后才解散。经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张有仁、石海林诫勉谈话。


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于关键时期,上述3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与当前我县的疫情防控工作格格不入,对这些问题的快速严肃查处表明了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护航县委县政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的决心。


谁不为群众负责,谁就要被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必须更加坚定有力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部署要求,继续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最高的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最严的工作标准全面落实各项防控举措,以最有力的方法手段构筑防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扛起特殊时期的特殊使命,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责任,做到疫情面前显担当,越是艰险越向前,切实当先锋、作表率,以铁一般的担当、铁一般的纪律做好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提升斗争本领,树立良好形象。


请将此通报传达到每位党员干部。


中共鄱阳县纪委

2020年2月5日


来源:清风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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