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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鄱阳县实行分类分批错峰返岗返工的新措施来了!

转载 163k.com2020/02/24 07:50:0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鄱阳发布 作者:鄱阳发布 3002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自我县2月14日发布《关于有序安排外出返岗复工人员出行的通告》以来,按照分类分批错峰的原则,一大批符合相关要求和条件的人员怀揣梦想和希望,顺利返岗复工。


为进一步回应和解决广大返岗复工人员的迫切需求,根据我县各乡(镇、街道)村组疫情风险等级,经县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2月23日,我县出台新的关于有序推动返岗返工的通告决定从2月24日12:00时起施行。


一、外出人员和车辆返岗返工不返鄱的,由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及村(居)出具证明(盖章),标注外出时间、出县缘由、外出目的地、车牌号码、乘车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凭证明各疫情管控点予以放行。车辆需返程的,返程车辆限制在6小时内,返程人员仅限司机一人,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由乡镇、村(社区)建立台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返岗返工人员通行所需相关证明由村委会(社区)代办。

三、外出人员需提供返岗返工单位函件(含电子函)。

四、暂缓办理返岗返工的区域和人员。

1.特定区域人员:

(1)发生聚集性病例的,其居住的行政村(社区);
(2)尚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医院医学留观人员居住的行政村(城市居住小区);
(3)尚有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所在的农村自然村(城市居住小区);

2.特定人员:

(1)湖北(武汉)和外乡返鄱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人员;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在医院医学留观发热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人员;
(3)发热人员。

五、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医学留观人员和密切接触者的城市居住小区(农村自然村),经县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可以办理外出人员和车辆返岗返工手续。

六、返岗返工人员较多的乡镇,在出行时间上实行有序错峰安排,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七、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既要把好通行所需相关证明的审核关,又要服务好广大群众和企业,并加强督促检查,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追责问责。

八、本通告自2020年2月24日12:00起施行。
 
附件:返岗返工车辆出行证明
 
 
鄱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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