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鄱阳乐丰镇,谢家滩镇2名村支书被通报!
转载
163k.com于 2020/05/31 07:49:1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清风鄱阳
作者:
5118 阅读
0 评论
3 点赞
近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从严落实监督首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典型案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如下:
乐丰镇东风村党支部书记王树平违规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指标的问题。
2016年6月,王树平以其妻子姚某枝的名义向镇危改办申请危房改造,享受了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2017年4月,王树平通过变造户口的方式将其儿子王某杰改为户主,以其儿子王某杰的名义再次申报危房改造,享受了垦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5万元,其行为违反了国家“一户一宅”政策,属违规重复享受。经研究决定,给予王树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享受的危改补助1.5万元上缴县财政。
谢家滩镇化民村党支部书记方火宝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015年,方火宝在帮助村民申报危房改造过程中,向村民索要3000元费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方火宝还存在其他问题,经研究决定,给予方火宝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其将违规收取的费用退还给村民。
通报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如期实现,没有任何退路和余地。以上2起典型案件反映出的虚报冒领、把关不严等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是决战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通报强调,当前,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正在全县上下协同并进开展,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牵头部门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行政监管责任,积极对照工作方案进行查摆,做到知责明责、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再监督,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