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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县人民法院鄱湖人民法庭挂牌成立

转载 163k.com2020/06/02 19:08: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鄱阳发布 作者:熊汾丽 259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6月2日,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县人民法院鄱湖人民法庭挂牌成立。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淑珠,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斌共同为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省高级人民法院二级高级法官、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黄训荣,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廖健,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章华文出席仪式。


胡斌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县人民法院设立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我县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各位领导,各单位、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他表示,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是全省重要的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审判机构,集中管辖涉饶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实行“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该法庭的揭牌成立,是我县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标志着我县环境资源司法保护迈入新台阶。希望县法院主动担当起人民法院“护卫绿水青山,担当绿色发展”的新时代使命,为饶河流域及鄱阳湖环境资源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黄训荣指出,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挂牌成立,是省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江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省法院打造地域管辖和流域管辖相结合,构建环资审判“江西模式”的又一探索,对上饶乃至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他强调,环资审判工作要体现江西特色,打造生态特色品牌,为全省法院工作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发挥积极作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绿色发展、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审理好涉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强流域水生态保护,为饶河流域的环境保护贡献应有的力量。


市中级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森林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团林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记者 熊汾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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