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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财局:
根据《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扶字[2020]3号)、《关于对受新冠肺炎影响的扶贫产业补损办法》(鄱开组办发[2020]5号)文件要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对我县扶贫产业发展的影响,确保扶贫产业继续向好向优发展,经对全县受新冠肺炎影响的扶贫产业进行调查摸底、实地核查、乡村公示等程序,决定对全县发展产业受新冠肺炎影响的带贫益贫经营主体及贫困户进行扶贫产业补损。实行带贫益贫经营主体封顶补损5万元,贫困户封顶补损1万元,本次补损资金合计为211. 7398万元(见附件)。要求及时将补损资金拔付到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财政扶贫资金,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鄱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