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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全县中小学生课后托管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各公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满足新时代中小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 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赣教发〔2019〕10号) 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饶教发〔2019〕8号)文件要求,按照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收费标准如下:课后“托管型”服务的学生,选择每天1课时的,收费200元/学期,选择每天2课时的,收费400元/学期;服务对象为在读公办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和城镇低保户子女实行免收托管服务费。
鄱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鄱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