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一男子伪造驾驶证被查!罚款3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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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k.com于 2020/12/19 18:22:0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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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一男子伪造驾驶证被查!罚款3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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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鄱阳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开展稽查布控行动中,查获一起无证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3时45分,鄱阳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公交公司开展例行检查时,一辆黄色小型轿车赣E01XXX在实验中学卡口经过时,被所在公交公司路段的执勤民警拦停,随即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高某所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字迹模糊,疑似伪造,经公安网核查高某驾驶证为E证、而他出示的驾驶证为B2。
在事实面前,高某对其无证、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假证是从网上高价购得,企图以假乱真应付交警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驾驶人高永兴因“无证驾驶”、“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罚款3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并将此案件移交给刑侦大队,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鄱阳交警提示:无证且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不要心存侥幸,切勿轻信他人,花钱买回假证,结果得不偿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也明确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