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鄱阳县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动员大会召开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0793资讯 / 鄱阳资讯 / 正文

未命名-1.gif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鄱阳县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动员大会召开

转载 163k.com2019/09/22 16:17: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鄱阳在线 作者: 4959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9月21日,鄱阳县全面推进移风易俗行动动员大会在县委会议中心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张祯祥,县委副书记、县长胡斌主持,县委副书记朱振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夏美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华,县政协主席占梦来等县四套班子领导,以及法检“两长”、人武部长、公安局政委出席会议,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鄱及条管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祯祥强调,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鄱阳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召开党员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动员会,发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管理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年朋友们破除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张祯祥指出,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着重抓好宣传,教育引导,提高市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支持率、参与率、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移风易俗工作落地生根。要坚定信心,持之以恒、齐心协力打赢移风易俗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为打造绿色富裕美丽新鄱阳,建设鄱阳湖东岸新兴中等城市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和文明的社会环境。



  胡斌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迅速部署落实动员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一个群众认可、结合实际、可操作执行的村规民约。要突出“三个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公职人员要带头,有影响力的社会人士要带头,充分依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政治过硬、经验丰富、威望高、责任强的优势,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在移风易俗工作中重要作用,引导群众的自觉性。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应美星就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枧田街和芦田乡镇负责人作了汇报发言。


(记者 万建新



相关链接


致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移风易俗公开信

  为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积极推进婚事新办、丧简办、其他喜事不办或减办,破除封建迷信、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特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倡议:

一、婚事新办 崇尚节俭 

  积极培育婚庆新观念,自觉反对高价彩礼,不讲排场、不虚荣、不比阔气,不举办违反规定和超出能力范围的婚礼;自觉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坚决杜绝低俗庸俗媚俗行为,提倡集体婚礼、植树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做到贺喜庆祝有分寸、礼尚往来有尺度、人情世讲法纪。

 二、丧事简办 厚养薄葬

  传承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好风尚,生前对老人多一些关爱和温暖,常回家看看,让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安享晚年;亲人过世时,丧事从简,文明治丧,服从殡葬管理,不乱搭灵堂,不沿街游丧,不乱烧乱撒纸钱,不乱燃鞭炮,不悬挂气球拱门,不搞封建迷信,不修建豪华坟墓,提倡生态安葬;清明祭祖,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燃放鞭炮,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提倡网上祭奠、送鲜花、植树、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祭奠活动,用生态环保、文明节俭的方式表达哀思。

三、其他喜事 不办或减办

  弘扬健康节俭的优良传统,提倡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参军、就业、乔迁、开业、店庆等喜事不办或减办,做到不请客、不送礼、不收礼,鼓励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杯清茶、一句问候等方式表达贺意,杜绝滥发请帖、收受礼金、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坚决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宴席的不良习气,倡导崇德尚礼、健康节俭、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

四、带头示范引领风尚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树立表率意识,积极倡导移风易俗,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抵制婚丧喜庆陈规陋习,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风带民风,净化全县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实现乡风民风、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整体提升。要主动做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者,教育动员亲朋好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反对陋习、厉行节约、抵制浪费,并利用好与群众接触的时机,向群众传播好、解读好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精神,宣传好移风易俗带来的各种好处,动员劝说亲朋好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自觉遵守市民公约、市民文明行为守则、村规民约等。


鄱阳县全面推进移风易俗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九月


鄱阳县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标准

  一、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或减办。

  二、坚决禁止买卖婚姻、借婚姻敛财行为,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10万元以内(含“见面礼”“打发礼”“四金”、改口费等,下同),其中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结婚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

  三、每对新人“红娘”一般不超过2人,媒礼每人每桩控制在1000元以内。

  四、亲属以外的礼金控制在200元以内。

  五、在县城的酒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菜肴标准每桌控制在700元以内,在乡镇酒店操办每桌控制在6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用每桌控制在200元以内,不上高档烟酒。在村镇家宴厨师操办的,莱肴标准每桌控制在400元以内,烟酒饮料等费用每桌控制在100元以内。

  六、婚丧宴请控制在20桌(200人)以内;嫁娶双方合办的,宴请控制在30桌(300人)以内。

  七、婚丧事不租借豪华车辆,车队规模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不搞奢华婚庆葬礼。

  八、丧事停柩时间控制在4天以内。火化、出殡沿路不撒发纸钱,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用电子礼炮。丧事不举办迷信活动,不请道士、地仙,不做道场;不请乐队、戏班;不用或少用花圈,如用花圈,总数不超过10个。

  九、大力推崇文明火葬,火化后统一葬入公墓内。

  十、本标准由各地村(居)民红白理事会执行。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