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县纪委县监委紧握纪律戒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以锲而不舍的韧劲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经查, 2016年至2018年,鄱阳镇敬老院在未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以节假日加班为由,违规给敬老院工作人员发放加班补贴10.68万元;在公务活动过程中,多次违规使用敬老院工作经费提供同城吃请、发放香烟等接待。
2016年至2018年间,县民政局、鄱阳镇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并在宴请过程中违规饮酒和收受香烟。
2016年12月至2018年11月,县民政局福利股股长高峰、鄱阳镇民政所所长吴好泉等人在对鄱阳镇敬老院的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过程中,先后违规接受鄱阳镇敬老院提供的3次公款宴请;2016年12月,县供排水公司监察大队队长杨建国、副队长吴立山、蒋庆芳等人在对鄱阳镇敬老院用水情况进行监察管理中,违规接受鄱阳镇敬老院公款宴请;2017年8月,鄱阳镇敬老院为了加快装修维修工程进度,先后在山水酒店2次宴请包工头于秀忠、邓宇峰以及施工队人员,鄱阳镇干部陈饶平、张东波等人参与了这2次宴请;2018年8月份,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胡永东带队员王训国、江晓民、洪谊福等人到鄱阳镇敬老院进行食品抽检时违规接受鄱阳镇敬老院公款宴请。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6年多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察暗访、严肃执纪问责等一系列措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县党风政风明显改善,但鄱阳镇敬老院置若罔闻,仍然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用公款接待和发放津补贴。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敬老院院长朱德友、党支部书记程里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处理,责成鄱阳镇敬老院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上缴县财政;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分管领导镇人大主席张继火、党委副书记潘卫宾诫勉谈话处理;给予多次违规接受宴请的县民政局福利股股长高峰、镇民政所所长吴好泉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违规接受宴请的鄱阳镇干部陈饶平、张东波诫勉谈话处理,对接受宴请的县供排水公司工作人员杨建国、吴立山、蒋庆芳、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王训国、江晓民、洪谊福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上述人员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退赔给鄱阳镇敬老院。
从上述案例来看,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不顾上级三令五申,顶风违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纠正“四风”没有间歇期、没有休止符。今年4月,习总书记就推动作风建设纵深发展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反‘四风’取得显著成效,望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这既是鼓舞,更是鞭策。6月,中纪委印发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持续纠治“四风”,绝不是简单的纪律问题,而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能否跟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纪律规矩观念,牢记底线、远离红线、不碰高压线,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责意识,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既要盯紧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旅游等老问题,又要关注“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异地分批操办宴席”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要深挖彻查,搞清吃请对象,严防“顶包”,抓小鱼放大鱼。以零容忍的态度,对仍置各项纪律于不顾、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严查快办,绝不姑息。
请将此通报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
中共鄱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