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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饶丰镇一社区书记占用他人宅基地?官方通报来了!

转载 163k.com2020/07/01 20:49:2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问政江西 作者: 1048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我是鄱阳县饶丰镇红土山居委会居民李林城(身份证号36233019691228****),电话(13282820805)因2014年饶丰镇建商贸城需征用我家地块修路,除已硬化路面外,还剩40米×1.5米的地块一直未使用,该地块正好在红土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孙文平屋后。


当时,我在外打工,时有征地工作人员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与我80多岁的文盲老丈人以4000元人民币(实际只领了3000元)为补偿。征用了我110平米的房屋和基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0000662号),产权证属于我本人),而我并未授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征地单位征用后两年未使用,应归原使用人管理。按理,剩下60平方米的宅基地应该归还我家。现在,红土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孙文平公器私用,利用权势,以漫骂(现存录音)威胁(扬言还要打人)等手段,冠以政府行为,妄图霸占剩下40米×1.5米地块,占为己有。如该地确系政府征用,本人无条件配合,如不是政府征用,于公,孙文平属于侵占国有资源,于私,则是侵占他人资产,其行为有损政府形象,有损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请求政府“五型”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主持公道,保护我一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关于饶丰镇红土山社区书记公器私用占人宅基地的回复


收到贵办发来的函告后,我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社区挂点领导、第一书记及相关人员到所在纠纷现场调查、处理,并通过走访村民,与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等,现将有关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现场核实,红土山居委会居民李林城反映社区书记侵占宅基地情况不属实。2014年,饶丰镇政府为拓宽商贸城道路,规划了约10米宽的道路,为推进实施,与李林城签订房屋有偿征用协议书。


其反映的40米*1.5米的地块一直未使用情况,经核实:一是数据不属实,道路实际硬化8米,还差24米*1.3米未硬化;二是未有侵占霸占现场;三是目前已经铺上了碎石,方便群众停车使用。

其反映的当时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签订协议,经核实,不符实际情况。当时李林城确实在外务工,家中一切事务都是由其岳父孙益德代为管理,其岳父征得李林城同意后代为签订了协议,同时收取的款项。 


特此报告。              

                                 饶丰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日

▍来源: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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