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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两人捕杀野生动物被抓了!

转载 163k.com2020/12/12 11:16:1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鄱阳传媒 作者:微鄱阳传媒 4823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保护和发展野生动物资源

对于维护生态平衡

改善自然环境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保持生物多样性

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

随着人类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破坏

很多动物正在濒临灭绝

国家更是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

置若罔闻,顶风作案 

最终自食苦果

私设兽夹!抓!


12月8日下午

金盘岭派出所在辖区检查时发现

良田村委会蔡家村某肉商店铺内的冰柜里

藏有一张疑似野生动物的毛皮


(嫌疑人:蔡某)


后经检验确认

该兽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麂的毛皮

民警随即对嫌疑人蔡某进行依法传唤


(嫌疑人:高某印)


经审讯

蔡某供述该黄麂是其11月份

从东山村高某印手上购买而来

民警随后乘胜追击

立即赶赴东山村对高某印实施抓捕

同时在其家中搜出用于捕猎的8个兽夹

目前

高某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挂网捕鸟!抓!


12月8日下午

莲湖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

莲湖乡洋山中学附近有人挂网捕鸟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

捕网上已有两只鸟被捕获

其中一只已经死亡



民警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发现辖区村民石某具有重大嫌疑

12月9日凌晨

民警成功将前来收网的犯罪嫌疑人石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

嫌疑人石某对自己挂网捕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共同的家园!任何无视国家法律,以身试法者,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时提醒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风险,拒绝食用,健康饮食,如发现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涉及猎捕野生动物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视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或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平安鄱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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