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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县水利局有关人员,巡查县自来水产昌江河取水口整改情况
我院对此情况非常重视,通过排查发现河道沿岸存在乱挖、乱采、安集装箱板房的情况,影响了该水域行洪安全。经多方调查取证后,我院向县环保局、水利局及当地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对昌江鄱阳大桥段河滩上乱采、乱挖、乱建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对河滩上垃圾及建筑物进行清除,消除水污染安全隐患,保护好鄱阳湖生态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制度部门积极履职,清除河滩上的50余吨垃圾,拆除违章搭建的板房,对被乱挖的河滩进行了平整,有效地保障了河道的行洪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开展“守护鄱阳湖”专项活动以来,鄱阳县检察院通过“河长+检察长的协机制,向水利、环保等相关行政部发出检察建议30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治理水域面积20000余亩、平整河滩面积28000平方米、清理河道内乱堆砂石20000余方、清理河道内建筑垃圾50余吨、拆除河道内违法建筑1栋、拆除非法围堰700余米、整顿违法沙场3个